从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,该局从9月7日至13日公开选聘编制单位编制《东方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(2016-2030)》,规划范围为东方市行政区域。中标的编制单位将结合东方市道路布局、功能分区、土地利用、地下空间等现状和规划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,并结合“多规合一”工作,科学编制该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。
据悉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琼府办〔2016〕116号)要求,海南各城市政府要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,并报省住建厅备案。林燕